為做好西安市2025年汽車以舊換新工作,1月23日西安市商務局發布《西安市加力擴圍汽車以舊換新實施細則》,細則如下:
為貫徹落實《國家發改委 財政部關于2025年加力擴圍實施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政策的通知》(發改環資〔2025〕13號)精神,根據《商務部等8部門辦公廳關于做好2025年汽車以舊換新工作的通知》(商辦消費函〔2025〕8號)《西安市商務局 西安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西安市財政局關于印發2025年西安市加力擴圍消費品以舊換新政策措施及實施方案的通知》(市商發〔2025〕2號)要求,做好我市2025年汽車以舊換新工作,特制定本細則。
報廢更新
(一)補貼范圍
自2025年1月1日(以下日期均含當日)至2025年12月31日,個人消費者報廢本人名下國四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2012年6月30日前注冊登記的汽油乘用車、2014年6月30日前注冊登記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車)或報廢2018年12月31日前注冊登記的新能源乘用車,并在西安市新購置乘用車,給予一次性購車補貼。
本細則所稱乘用車是指在公安交管部門注冊登記的小型、微型客車,以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發放的《機動車登記證書》《機動車行駛證》載明的車輛類型為準。
(二)補貼標準
1.個人消費者報廢上述兩類舊乘用車并購置納入工業和信息化部《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的新能源乘用車的,補貼20000元;
2.個人消費者報廢國四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并購置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的,補貼15000元。
(三)補貼條件
本項補貼的申領主體和補貼對象為個人消費者,應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參加申請補貼的報廢汽車所有人和新購置汽車所有人應為同一個人消費者,報廢的舊車應于2025年1月8日前登記在申請人名下。
2.個人消費者報廢名下的舊車,并辦理注銷登記手續,應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之間完成,報廢日期以《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上載明的交車時間為準,注銷日期以《機動車注銷證明》上載明的注銷日期為準。《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應由有資質的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開具。
3.個人消費者購置新車,并完成車輛注冊登記,應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之間完成。購買日期以《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上載明的開票日期為準,注冊日期以《機動車登記證書》上載明的注冊日期為準。
4.轉讓舊車、購置新車無先后順序要求。
5.在補貼申請審核期間,購置的新車應登記在申請人名下。
6.每名消費者在2025年內只能享受一次報廢更新補貼;同一新車不能同時申領報廢更新補貼和置換更新補貼。
(四)補貼申請材料
1.申請人姓名、身份證件類型和證件號碼,需上傳證件正反面照片或掃描件;申請人本人持有的銀行借記卡(一類)、開戶行信息、可正常接收短信的手機號碼。
2.報廢舊車的《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和《機動車注銷證明》原件照片或掃描件;購置新車的《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和《機動車登記證書》原件照片或掃描件等。
上述申請人提交的身份信息、銀行卡信息、車輛報廢和注銷信息、發票信息和車輛注冊登記信息須保持一致;發票須為銷售企業開具的第一聯“發票聯”。
(五)跨年度政策接續
對在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僅部分取得《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機動車注銷證明》《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機動車登記證書》,并在2025年2月28日前全部取得上述4類證明材料的個人消費者,可申領2025年汽車報廢更新補貼,并計入2025年享受補貼次數。申請人報廢的舊車和購置的新車應符合2024年汽車報廢更新補貼有關政策要求。
(六)申請時間及途徑
補貼申請時間截至2026年1月10日24時。如需更改補正相關信息的,也應于2026年1月10日24時前完成。逾期未提交補貼申請或補正相關申請信息的,視為自動放棄。
提交補貼申請采用線上辦理的方式,通過支付寶、微信、抖音、云閃付平臺首頁搜索“汽車以舊換新”小程序,或登錄“全國汽車流通信息管理系統”網站,進入申請頁面,按系統提示填寫申請信息并上傳所需附件。
置換更新
(一)補貼范圍
自2025年1月1日(以下日期均含當日)至2025年12月31日,個人消費者轉讓本人名下乘用車,并在西安市新購置乘用車;轉讓的舊乘用車、新購置的乘用車分別完成轉讓登記、注冊登記;按照新購置的乘用車發票價格分檔給予一次性定額補貼。
(二)補貼標準
1.購置新車為新能源乘用車的,補貼標準如下:發票價格15萬元(不含)以下的,單輛補貼10000元;15萬元(含)以上的,單輛補貼15000元。
2.購置新車為燃油乘用車的,補貼標準如下:發票價格15萬元(不含)以下的,單輛補貼8000元;15萬元(含)以上的,單輛補貼13000元。
3.對于在國家政策發布之前(2025年1月1日至1月7日)購置新車的個人消費者,執行2024年西安市汽車置換補貼標準,以《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上載明的開票日期為準,其他證明材料均應于2025年1月1日至2月28日期間取得。
以上購車發票金額以《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中的價稅合計數為準,車輛裝潢、掛牌等其他費用不得列入其中。
(三)補貼條件
本項補貼的申領主體和補貼對象為個人消費者,應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個人消費者轉讓舊車、購置新車并注冊登記須為同一個人消費者,轉讓的舊車應于2025年1月8日前登記在申請人名下。
2.個人消費者購置新車須在我市公布的參與活動企業名單內的企業購買并開具發票,以《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上載明的銷貨單位名稱為準;對購置新車的注冊登記地、轉讓舊車的交易地、二手車交易企業、舊車注冊地、轉移登記地不做限制。
3.個人消費者轉讓舊車,并完成轉移登記手續,應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之間完成,轉讓日期以《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上載明的開票日期為準,轉移登記日期以舊車過戶后的《機動車登記證書》上載明的轉移登記日期為準。
4.個人消費者購置新車,并完成車輛注冊登記,應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之間完成,購買日期以《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上載明的開票日期為準,注冊日期以《機動車登記證書》上載明的注冊日期為準。
5.轉讓舊車、購置新車無先后順序要求。
6.在補貼申請審核期間,購置的新車應登記在申請人名下。
7.每名消費者在2025年內只能享受一次置換更新補貼;同一新車不能同時申領報廢更新補貼和置換更新補貼。
(四)補貼申請材料
1.申請人姓名、身份證件類型和證件號碼,需上傳證件原件正反面照片或掃描件;申請人本人持有的銀行借記卡(一類)、開戶行信息、可正常接收短信的手機號碼。
2.轉讓舊車的《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原件照片或掃描件;舊車過戶后的《機動車登記證書》原件照片或掃描件(包含機動車登記日期、登記編號、車輛類型、車輛識別代號、轉移登記信息等內容)。
3.購置新車的《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和《機動車登記證書》原件照片或掃描件。
上述申請人提交的身份信息、銀行卡信息、發票信息和車輛注冊登記信息須保持一致;發票須為銷售企業開具的第一聯“發票聯”。
(五)跨年度政策接續
對在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僅部分取得《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機動車登記證書》(新車及過戶后的舊車),并在2025年2月28日前全部取得上述4類證明材料的個人消費者,可申領2025年汽車置換更新補貼,并計入2025年享受補貼次數。申請人轉讓的舊車和購置的新車應符合2024年汽車置換更新補貼有關政策要求。
(六)申請時間及途徑
補貼申請截止時間為2026年1月10日24時。如需更改補正相關信息的,也應于2026年1月10日24時前完成。逾期未提交補貼申請或補正相關申請信息的,視為自動放棄。
補貼申請采用線上辦理的方式,消費者下載登錄“云閃付APP”,進入活動專區,按系統提示填寫申請信息并上傳所需附件。
補貼發放
個人消費者補貼申請由汽車銷售企業所屬區縣、開發區通過統一審核平臺對申請資料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后報市商務局匯總復核,由市商務局將補貼資金直接撥付至申請人提交的銀行賬戶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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